关于开展全校2025年度地质灾害汛后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安徽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地质灾害汛后核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在全校范围开展地质灾害汛后自查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查范围
1.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的因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情况;
2.历年来已建成的地质灾害防护工程现状。
二、摸排内容
1.因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情况,具体包含: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及其他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历年来已建成的地质灾害防护工程现状,重点检查工程运行情况、管护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摸排阶段(11月18日至11月23日)
(1)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学生宿舍、校园道路周边自查摸排工作,填写自查摸排表。(牵头单位:总务部;配合单位:国资处、保卫处)
(2)组织开展校园行政综合办公、教职工公寓周边摸排工作,填写自查摸排表。(牵头单位:国资处;配合单位:总务部、保卫处)
(3)组织开展公共教学楼、农业创新实践基地自查摸排工作,填写自查摸排表。(牵头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总务部、国资处、保卫处)
(4)组织开展各二级学院所在楼宇、体育场馆、综合实验楼宇周边自查摸排工作,填写自查摸排表。共用楼宇的由相关学院协同自查摸排、共同上报。(牵头单位:各相关单位;配合单位:总务部、国资处、保卫处)
(5)组织开展各综合试验站自查摸排工作,填写自查摸排表。(牵头单位:社会合作处;配合单位:总务部、国资处、保卫处、相关学院)
(6)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教融合创新中心在建工程自查摸排工作,填写自查摸排表。(牵头单位: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单位:总务部、保卫处)
(7)组织开展学校临街门面房、校内超市、教学动物医院等经营服务类场所周边自查摸排工作,填写自查摸排表。(牵头单位:资产经营公司;配合单位:国资处、总务部、保卫处)
(8)组织开展学校围墙周边自查摸排工作,填写自查摸排表。(牵头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总务部、国资处)
第二阶段:专项核查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成立由总务、国资、保卫等部门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的专项核查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摸排表,开展专项核查,综合研判,建立工作台账。
第三阶段:整改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1.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能够通过零星维修等方式解决的,坚持边查边改,由有关牵头单位在总务部、国资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指导下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2.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由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处置的原则,逐一制定隐患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措施,有序推进风险隐患治理工作。
3.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经鉴定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整体搬迁、加固处理、隔离现场等处理方案,立即处置。
4.整改过程中,对有明显风险隐患的位置应优先进行整治,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各自查单位根据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自查摸排统计表,并于11月23日前将《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自查摸排情况表》《地质灾害防护工程自查摸排统计表》纸质版连同电子表格报送至总务部。自查摸排未发现风险隐患的也要零报告。
联系人:张可凡;
联系方式:0551-65786493;
邮箱zwb@ahau.edu.cn。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地质灾害汛后核查工作方案
2.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地质灾害汛后自查摸排统计表
3.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地质灾害防护工程自查摸排统计表
总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