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教职工体检和医药费的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教职工体检费报销(由各单位集中收集)
体检费分级收集、集中审核。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各单位安排专人集中收集本单位教职工体检费的有效发票(发票内容须为体检费,发票开具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31日),按照《关于2021年教职工体检的通知》的体检标准进行核算,统一填写报销封面(一个单位填写一张报销封面),并张贴完整,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报销凭证和单位盖章的报销登记表纸质档(登记表电子版发送邮箱865508827@qq.com)交至校医院四楼医保办,由医保办审核并办理报销业务。
二、2021年度教职工医药费报销(由教职工自行报销)
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本次报销分批次开展。请各单位通知全体教职工(含退休),根据报销时间安排自行前往校医院四楼会议室进行报销。
2021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表
报销日期 |
单位 |
2022.01.04(周二) |
离退休工作处(含离休、老红卡)、党政办、人事处、统战部、宣传部、学生处、机关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工会、教务处、保卫处、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园艺学院、理学院、基建处、后勤保障处 |
2022.01.05(周三) |
发展规划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纪委办、科技处、团委、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招生就业处、国资处 采购与招标中心、审计处、生物技术中心、研究生学院、原附属中小学退休人员 |
2022.01.06(周四) |
继续教育学院、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体育部、外国语学院、植物保护学院 |
2022.01.07(周五) |
林学与园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农业园、工学院、茶与食品科技学院、图书馆、档案馆、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技学院、经济技术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注意事项:
1.提醒报销的教职工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需携带本人在校就诊病历(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工号)。
3.校外就诊另需携带就诊病历,并附外购处方和药品清单(中草药请一定附上药品清单)。
4.报销发票背面需校医院医生就诊、转诊签字(急诊发票无需签字)。
5.若有手写发票请更换电脑发票。
财务处、后勤保障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