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校园总体规划或修编;
3.根据校园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和调整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
4.负责编制五年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申报建设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5.负责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提请学校审议;
6.负责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7.负责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备案、规划报建及审核手续;
8.协助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做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等采购工作,草拟合同条款并履行报审手续;
9.负责建设项目台账管理、合同台账管理、竣工档案资料管理;
10.负责基本建设统计信息的编制、上报;
11.做好总务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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